路邊加水站 竹縣市將要納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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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竹縣、市的路邊加水站都將納入管理了!鑑於路邊加水站林立,但長期以來卻無法可管,民眾飲用水衛生安全未能受到保障,新竹縣、市衛生局因此擬定《加水站衛生管理自治條例草案》,新竹市更已送交市議會審議,預計最快可望在今年底開始實施。

市衛生局表示,《新竹市加水站衛生管理自治條例草案》,將要求加水站業者設立管理人員、明確標示、清潔維護及進行查驗,水質不合格者將公布加水站名稱,必要時停止營業,未依此自治條例相關規定者亦明定罰鍰。

至於民眾關心的水源問題,條例也要求業者要檢附取水地的飲用水源水質合格證明文件,水源為自來水者,則檢附自來水水費收據。

加水站業者應於販賣地點明顯處張貼包括加水站許可證、加水站水源供應許可文件、應煮沸、勿生飲或可生飲、負責人及衛生管理人員之姓名及聯絡電話、加水站設備維護管理紀錄等。

市府行政處處長張力可表示,此案上周在市務會議已通過,目前已送請市議會審議,將轄內76家加水站進一步管理,以強化市民飲水安全。

市衛生局同時指出,倘若條例審議通過,之後再送交衛福部食藥署審核,預計最快可望在今年底實施,未來業者必須申請辦理許可證才可以在竹市設立加水站,許可證有效期限3年,並且規定加水站水質、儲水設備及環境衛生,並訂定相關罰則規定。

縣衛生局長殷東成則指出,新竹縣目前雖然無相關管理條例,但衛生局不定時都會派員稽查、檢測加水站水質,並嚴格規範不得檢出大腸桿菌群、綠膿桿菌、糞便性鏈球菌等。

而近期衛生局已研擬針對加水站進行管理,在管理條例中明訂申請核准許可證、清潔、水質水源、檢驗及相關罰鍰規定,在草案擬定後將送市務會議審議,最快明年可望上路。